问题 | 不参与运营的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股东的责任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不得抽回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章程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二,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是什么?第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资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的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未按照章程规定足额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发起人的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规定数额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当对设立中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当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返还股款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8。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股东的责任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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