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换公司股东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股东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公司股东变更程序?一、股东变更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加盖公司公章); 3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不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份)会议未经全体股东签字的,应当在30日内提交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书面通知和答复。其他股东不答复的,应当提交被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转让双方签字,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加盖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印章);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变更应当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股东登记;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转让股份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裁定,无需变更提交上述第4项和第5项所述材料。因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公司登记事项、记录事项的,应当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文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转让的股份,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总额,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股票。未注明复印的,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加盖公章,并说明与原件一致。 2。公司股东变更流程-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公司初审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受理表》受理审查员;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将应当更正的全部情况通知申请人材料部门(发出通知)。 第二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审核事项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5个工作日后(除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外),申请人可以在发证窗口以《登记决定通知书》代替《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以上内容由律师网. 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有任何其他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答案。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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