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有哪些类别 |
释义 |
建设项目的分类是什么?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如果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超过建设规模扩大后的原固定资产价值的三倍,一些基础设施很小的建设项目也可以被视为新项目。(二)扩建项目,是指原企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厂房或项目。(三)改造项目是指原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一些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建设一些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项目,也可视为改造项目。(四)迁建工程,是指原企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迁建到其他地方的工程。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搬迁项目,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搬迁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5) 恢复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原有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报废,再投资按原规模恢复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视为扩建工程。(1) 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国家预算投资、地方预算投资、银行贷款、外资、自筹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搬迁、改建项目和扩大再生产的重建项目。(二)改造项目,是指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的改造资金、企业折旧资金和生产发展资金、银行贷款和外资安排的企业改造或者技术改造项目。(3) 商品房建设项目,是指由房屋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或者出租的住宅、商业等建筑物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开发、危房改造等。(4)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纳入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但不属于基本建设、改造和商品房建设项目的项目。&(1) 筹建工程,是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施等筹建工作的建设工程。(二)建设项目是指报告期内的实际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报告期内上一期继续建设的项目、报告期内停建但本期恢复建设的项目和已建成的项目报告期内完成或停止。(三)建成投产项目的设计和生产效益,是指报告的内容。 (4)竣工项目是指已竣工投产并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全部完成,但仍有少量竣工工作需要继续进行的建设项目。(1) 前期工作项目是指已经批准项目建议书,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项目。(二)预备工程,是指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准备转入正式计划的工程。(三)新开工项目,是指报告期内已具备开工条件并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 (4)继续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已建成投产的项目)是指报告期前已开工建设,报告期内继续建设的项目。根据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前期工作项目和筹建项目统称为筹建项目。(1) 中央工程是指中央和军队在永城建设的工程。(二)地方项目是指地方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三)共建工程,是指中央和军队在永城与地方或者地方单位与其他省、市、区共同投资建设的工程。外商投资项目一般按中方与合营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1) 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者直接服务于物质生产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采矿)、建设和区域资源勘查项目、农林水利工程、交通运输、邮电工程等,(二)非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住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科学实验研究项目、金融保险项目等,公共生活服务项目、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办公楼等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大、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按总建设规模或总投资确定。大中型项目通常被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总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项目新增设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的原有产能。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短期建设总规模,而不是长期规划中设想的长期发展规模。如果明确分阶段设计和施工应按阶段规模计算。国家规定大、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者您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直接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最优质、最合适的建议和法律援助。最后,谢谢你的阅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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