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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释义

1、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是什么?根据《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报告制度》第四条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坏(自然灾害造成的除外),公路、航道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分为数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问题是直接经济损失低于一般质量事故的问题。(1)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2)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特大桥梁主体结构倒塌、超长隧道坍塌、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倒塌报废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中桥、大桥主体结构坍塌、中隧道、长大隧道坍塌、路基(车道宽度)整体滑移等事故,或中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倒塌、报废。(4)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者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工程中的中桥、大桥、中隧道、长隧道主体结构倒塌事故,或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倒塌、报废。
    

在本文中,“多于”包括数字,“少于”不包括数字。
    

大、中、小型水运工程的分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执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工程质量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1小时内;同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和参加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技术处理方案审批签字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到现场,会同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5。组织有关方面对施工单位自检后的检验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核签字,组织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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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