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权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 |
释义 | 一、谁有权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 有权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的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承房产共同共有如何确定份额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房产共同共有确定份额的规定是以下三个,分别是: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研究,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继承房屋怎么过户手续 继承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2.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 4.经过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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