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家没有告诉我们定制参数是否有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剩余的工程款 |
释义 |
案情简介:厂家未告知厂家定制参数存在的问题2013年12月20日,潘某(厂家与甲方)与某公司(承包商与乙方)签订了雨篷生产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雨篷,雨篷规格:长1720cm*宽880cm*高800cm,主要材料:人字架、5*5、4*4角铁2013年12月16日,潘某将部分工程款3万元转给某公司。一家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进入施工现场,并于2013年12月30日竣工。2014年5月17日,涉案帐篷倒塌。现在一家公司将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法院裁定驳回了索赔。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雨篷承包制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合法有效。首先,在这种情况下,帐篷屋脊材料是合同约定的角铁,但实际使用的是扁钢。一家公司违反了合同,没有按约定选材。其次,作为专业的帐篷承包商,公司应该对pan提供的帐篷定制参数提出相应的专业建议和指导。庭审中,潘某承认,从其专业角度看,潘某提交的帐篷高度参数确实存在问题,可能会倒塌,但没有证据证明某公司会解决问题或向潘某发出风险通知,因此某公司也存在明显过错。综上所述,由于某公司未按约定选材,且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潘某帐篷高度存在问题,存在倒塌风险,因此涉案帐篷倒塌与某公司上述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现在涉案帐篷因某公司原因倒塌,而涉案帐篷倒塌后,某公司至今未进行任何修缮、修缮或翻修,故起诉潘某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律师称,承包人能否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承包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承揽人因定作人迟延答复等原因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公司与潘先生签订的雨篷承包制造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因此,为了合法有效,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履行约定的义务。某公司作为承包商,在发现潘某提供的帐篷定制参数存在问题时,应提出相应的专业建议和指导。然而,一家公司没有将风险告知pan。公司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与帐篷倒塌有关。此外,某公司仍不按协议选材,倒塌后未对帐篷进行修缮、修理或重做,故其要求潘某支付剩余工程款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基于上述介绍,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双方之间的争议应按合同处理。相信看完以上介绍后,我们对厂家没有告知我们定制参数中存在的问题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律师网,他会给你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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