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
释义 |
1、 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于“未经申报销售不合格货物”一年的短期时效,但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2。施工阶段的地基、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的施工质量缺陷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在阶段性质量验收中发现缺陷或者阶段性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时候计算;质量缺陷纠纷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之日起两年。 3。合同约定发包人对质量缺陷提出索赔有排除期的,排除期届满不提出索赔的,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使用工程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对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丧失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短保修期确定: (1)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饰装修、管道工程两年保修期后两年;(2)对于工程的重要部分,即防水要求的屋面、墙壁和卫生间,在合同约定的五年保修期后两年的时间限制;工程主体部分的保证责任,即基础和主要结构, 农村砖木结构房屋,设计年限30年后不少于2年; 城市砖混结构房屋,设计年限为50年后不少于2年; 城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设计年限为70年后不少于2年,法律对上述案件的受理完全正确。 城市钢结构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后不少于2年。发包人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责任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两年,但不包括保修责任。第二,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争议涉及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承包人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诉讼时效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提出索赔后两年。 2。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的,诉讼时效为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两年,作为发包人工程价款的确认时效。工程价款结算经确认的,自确认之日起两年内为承包人的返还期限。承包人报送工程价款结算报告,发包人两年内不予确认的,承包人退还结算款的最长期限为4年。诉讼时效为承包人提出增加工程款索赔的签证和索赔材料提交后两年;合同规定排除期限的,排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丧失诉讼时效。第三,建设工程合同期限涉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工程开工分为计划开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和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命令中规定的开工日期)项目符合开工条件)。由于满足开工条件主要是指发包人已取得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实际开工日期通常晚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是指工程合同规定的合同范围已按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且竣工日期也有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之差。合同计划开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顺延。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或者施工合同上有进度节点工期的形象,发包人主张推迟节点工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延期签证后两年。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两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诉讼时效为工程实际竣工后两年。如果合同规定雇主声称存在排除期,排除期应到期。 如果您还有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