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是什么,怎么申请 |
释义 |
1、 补贴对象符合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棋城区、新北区、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在市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有固定住所3年以上的。已婚(包括离异或丧偶、有未成年子女和监护人)或35岁以上的单身和未婚家庭;3。3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的。4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800元(含)以下。2016年,补贴标准为每户10万元。三是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高城市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的住房供应量,建立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信息数据库,定期公布,并提供给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四是实施程序:一是申请登记。申请身份证、住房状况等家庭登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区住房保障办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并按审核表要求在相关部门签字。二是审核发证。对天宁区、钟楼区、七区的申请家庭进行了访谈、调查和初审,并在社区进行了公示。经初审或社区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办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不受理申请的理由。公示无异议的,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提供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报纸上刊登7天。市房产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发给《常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书》,建立申请货币补贴的家庭(个人)档案。武进区和新北区负责项目申请家庭的申请、审核、公示、认证和备案。金坛、溧阳参照执行。第三,自我购买。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书》的保障对象,应当自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自主选择在市区(含武进区、新北区)新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取消补贴资格证书,今年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四是补贴。对天宁区、钟楼区、七区的家庭,由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支付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常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委托书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市房产管理局审核收到报送材料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购房备注栏**注明货币补贴金额。武进区、新北区负责家庭货币补贴的办理、审核和发放。金坛、溧阳参照执行。相关政策法规: 1。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二是方案实施前已申请并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家庭,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三是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产权为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产权有限。房屋产权证上应标明“经济适用房”和货币补贴金额。以货币补贴方式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支付的补贴必须全额返还;或者产权人可以全额返还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成为完全产权。4签订购房合同时,申请人必须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房屋有共有产权人,则该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必须是申请表上的人。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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