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三种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依法冻结,债权人的债权一并列入破产债权,因破产债权往往不能得到全部清偿,此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种权利,故保证人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处分。 通过上述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基本上有三种情况,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