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企在上海如何租赁办公楼?从法律上讲,他们是如何运作的 |
释义 |
1、 签订合同前,要严格审核出租人主体资格和房屋租赁期限。出租人应有权出租这所房子。第一,出租人应当持有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出租人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的,也可以是其他合法出租人,如经授权出租人授权的权利出租人,可以与房屋原所有人签订转租协议。 第三,要有向外国企业租赁办公楼的权利和租赁办公楼的经营权。 2。 出租人对该房屋拥有完全产权的,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该房屋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届满期限;出租人根据原租赁协议中的委托书或者转租许可取得该房屋租赁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委托书的委托期限和转租时间进行复核,即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不得高于上述期限。如果原租赁合同为40年,原承租人已租赁5年,房屋转租期限为35年。第二,合同形式合法,内容完整。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租赁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地点、面积、结构、材料、装修、用途、价格、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使用权许可担保、违约责任、纠纷解决办法等,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最后,合同双方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法律约束力。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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