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合格的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抽查。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人口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项目消防法》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对考核结果负责。 出租未通过整体验收的城市房屋,违反了《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和《消防法》第十条的强制性规定。但《合同法》和《解释》都没有规定这种情形为无效合同。因此,房屋租赁合同不应视为无效。 [提示] ①城镇房屋是指城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②未通过整体验收的城市房屋,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失效。但《解释》第二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造的城市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有效。” [提示]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市房屋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一审辩论结束前批准的,依法有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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