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房屋租赁后存在安全隐患,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安全隐患造成损失的,出租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争议的;(五)违法建设的;(五)违法建设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