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合同补偿金怎么发放 |
释义 | 一、竞业合同补偿金怎么发放 竞业合同补偿金的发放,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 但是平时支付的费用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在工资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保密费或竞业限制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国家对工资是有严格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竞业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 竞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三、不给补偿金,竞业条款有效吗? 法律网提醒你,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约定的竞业条款无效,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当事人协商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引用法条: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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