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可以分吗
释义

王先生拥有两套房产。2010年,他与熊女士结婚,拿出一套房用作婚房,上面写着熊女士的名字。另一套房作为门面出租给他人,5年来一直在不断收租。
    

今年,王某和熊某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他们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这对夫妇对另一处共有财产几乎没有异议,但他们不同意他们一直租住的房子。王先生认为,房子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与妻子完全无关,租金应由他一人支付;熊女士认为,租房的5年期限发生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租金应视为共同财产。法院认为,出租房屋由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保养。所得租金实际上是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如果只属于王先生,显然对熊女士不公平。因此,熊女士也应该分担一半的房租。
    

法律分析:
    

对于个人婚前拥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应理解为孳息或营业收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孳息是指从原始物取得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根据实物的自然性质,所得称为自然孳息。例如:存款利息、证券收益、股权分红等收益。营业收入是指通过投资管理或劳务经营取得的收入。在婚姻法中,孳息和营业收入都是收入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租金是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的,与房屋本身的管理密切相关。其收购往往需要更多的管理或劳务,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本案中的租金并非我国物权法上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因此,房屋租金性质的确定应与房屋是否投入了管理或劳务相结合。配偶一方投资于房屋维修管理的,租金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没有维修管理房屋的,房屋将出租个人财产。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3: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