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出租房屋有缺陷,我们该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法》第231条规定:“房屋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拒绝支付租金;因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缺陷属于出租人责任的,可以根据租赁房屋的缺陷和承租人的实际使用情况,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租赁房屋根本不能使用的,不能支付租金。相关知识:租房时如何避免租赁纠纷。出租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应当出示同意代理出租房屋的产权人的委托书。出租人出租已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交付使用证明。预售许可证号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载明。承租人可在当地房地产交易官方网站查询该房屋其他四个证照的取得情况,关注该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出租人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竣工验收记录表》。出租人出租自己建造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不得出租。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要检查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超出规划建设的,不得出租。 4。出租人租用自建临时建筑的,应当注意是否超出建设范围或者使用年限。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内容修建的临时建筑,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不得出租。 综上所述,对于选择在外租房的人来说,一定要慎重,谨慎选房。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他们都应该检查房子的每一个角落,以免给未来的生活带来麻烦,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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