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是否可构成盗窃罪 |
释义 | 一、单位是否可构成盗窃罪 单位不可以构成盗窃罪。因为构成盗窃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本罪,而单位是不能成为盗窃罪主体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有哪些 刑法单位犯罪罪名有: 1.单位犯罪单罚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2.单位犯罪双罚制,资助恐怖活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 法律网提醒,《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三、不属于纯正单位犯罪的犯罪行为是什么?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在某种犯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的情况下,由单位所实施的犯罪。 1.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根本区别是,纯正不作为犯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犯罪,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可以由单纯的不作为构成犯罪,也可以由以作为形式实施的不作为构成犯罪。 2.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拒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犯罪,即为有法定职责而对职责不作为,不行使解救行为的犯罪。 3.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即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也可能由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例如负有监护责任的婴幼儿父母,将婴幼儿置于危险境地,导致其死亡的,则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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