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 |
释义 |
出租人:合同号承租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签订。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详见合同附件: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总天数。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合同期满日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协商,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人民币押金。承租人应在付款后提货。租赁期内,定金不得用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定金余额扣除租赁材料缺陷赔偿金后退还承租人。第五条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并承担维修费用。租赁物归还时,双方应进行验收。如有损坏、短少或维修不当,承租人应按双方约定的租赁物缺陷赔偿办法和维修费用向出租人支付赔偿、修理和维修费用。第六条租赁期内,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的新所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第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不得将租赁物变卖或者作为抵押物使用。第七条违约责任:。未及时提供租赁材料的,应向承租人支付违约期间租金%的违约金。未按质量提供租赁材料的,按违约期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未按数量提供租赁材料,致使承租人不能按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补足外,还应支付违约期租金的%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第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逾期不归还的,按违约期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租赁物转让、转租、出售、抵押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收回租赁物,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期间租金%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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