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
释义 |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未按约定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房屋不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维修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出卖、转租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租赁优先购买权依法得不到保障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 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支付租金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逾期一段时间(私人租赁六个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赁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坏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 房屋擅自转租、出借、调换,或者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五种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继续履行;(4)定金责任;(5)违约责任,又称违约金。在我国,房屋租赁违约一般要求违约方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房屋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想要违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1) 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由双方事先约定),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与一个月租金相同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变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以认为过高,可以降低。如果每月租金只有1000元,违约金为1万元,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3) 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并退还定金和多余的房费。(4) 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履约行为,即支付租金,即承租人仍欠出租人1500元租金的,则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不计入1500元。(五)租赁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违约金,并赔偿约定金额。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盈亏平衡原则,即使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另一方也只能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当违约金或定金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因此,通过这种方式的反复积累,违约方的责任将无故增加。违约方可以不予理会,法院不予支持。以上是定金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清晰理解定金和违约金的概念,正确理解两者的区别。如果您有任何更详细的问题,请致电法律咨询网。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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