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二手房交易中介费原则常州市二手房中介费的支付原则如下: 存量房(二手房)销售中介,代理费:根据服务内容的多少实行差别化收费。提供业务(置换)全过程服务(包括提供信息、勘探评估、置换配套、随房验房、缴纳税费、代收代缴购房款、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的,协助办理物业交接[水、电、气、电话、户籍等],按企业资质收取楼市转让时交易总价的一定比例:甲级2%,B级为1.8%,C级为1.5%,代理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仅提供部分服务项目的,双方应在合同中协商确定低于上述标准的内容。居间人、代理人未办理房屋交易的,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一般标准:房屋成交价格的2%。原则上买卖双方应分别承担交易价格的1%,但实际上,所有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常州市二手房租赁交易中介费 常州市规定的房屋租赁代理费是:无论租赁期限长短,均按交易租金标准计算并收取半个月至一个月不等。租赁代理费由租赁双方各负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行业标准是:无论租期长短,均按每月交易租金标准收取。原则上50%由双方承担,但实际上50%由承租人承担。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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