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是什么 |
释义 |
网友的疑问: 我看到网上很多人都说,签购房合同前必须核对五证。请问预售商品房应该持有哪五种证件? 西安律师解答: 房地产开发商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许可证由市规划委核发,建设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一般买家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那么多。买房时只需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为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拿不到《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用地等方面已通过政府审批,具备进入已开发商品房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只有持有“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这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先看看自己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谨防开发商“偷梁换柱”。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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