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关房间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
释义 |
1、 交房时要核对开发商的几张证件,交房时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竣工验收记录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是原件而不是复印件。首先,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要看是否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表》。其次是我们常说的“两本书”:“质量保证书”和“操作手册”。三是开发商取得国家认可的是专业测绘单位的面积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约定有差异,尽快解决问题。其次,质量问题无疑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如地板漏水、墙体严重开裂等。 但问题是,很多房子交房时,没有裂缝,即使有裂缝,也往往被抹平,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后就会逐渐出现裂缝。但在那个时候,很难分清谁负责,怎么维修,怎么收费。律师意见: 1。申请房屋质量鉴定。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应当遵守和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复验。经检验,如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对修理房屋的质量缺陷负有连带义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对于房屋的质量缺陷,出卖人有附带的维修义务,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发现质量问题如何取证? 为了成功索赔,买方应注意证据的保全和收集,因为在法庭审理中,买方需要提供证据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一是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 二是出卖人拒绝修理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理的证据; 三是买受人自行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修理的证据;第四是买方损失的证据。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将无法实现索赔目的,因为证据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真实案例:李先生预购了一套总价88万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105平方米,房屋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合同还规定,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的,按实际情况结算;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 交房后,李先生觉得面积有问题,便委托房地产测绘单位对房屋面积进行重新测绘,发现总面积与协议一致,但房子的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减少了4%,李先生要求退房。但开发商认为,合同约定的面积是以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准,而不是房屋的已建建筑面积,因此他们交房的面积是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存在违约行为。 律师提醒:预购房屋难免会出现面积误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一致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结算,3%以上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拒绝退房的理由是双方约定的面积是建筑面积,而不是内建建筑面积。 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区分建筑面积和内建建筑面积,不仅约定建筑面积的误差,而且约定内建建筑面积的误差,以防出现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内建建筑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购房人收到房屋时,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对商品房面积测绘有异议的,可以到测绘单位查询所购商品房面积测绘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测绘单位进行复测。真实案例:2003年,数十户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建筑高度为2.9米。交房后,有业主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材料上标明的楼层高度为2.8米和2.9米,于是不少业主自行测量房屋室内高度,发现高度在2.6米至2.62米之间。当业主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时,开发商声称是销售公司在制作预售合同文本时的笔误。律师提醒:从法律上讲,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楼面高度与合同不符,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实践中,合同往往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应承担多少责任,一般也不能强迫开发商将层高恢复到约定的层高,业主只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应该赔偿多少呢?法院的原则是,如果合同中有协议,法院应按照协议行事。如果没有约定,法院只能根据房屋缩水对业主使用房屋的实际影响,从理性的角度来确定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一般不高。因此,业主最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 为了减少关房后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有业主最好在关房前做好功课。与其花大力气维权,不如关门时多加注意。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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