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江铁球”害死婴儿,父母起诉整栋楼居民合情合理 |
释义 |
12月6日,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通报,11月11日11时08分,船山区油坊街一居民楼内,一健身铁球坠落,击中楼下路人推的婴儿车内的婴儿。经抢救,婴儿死亡。 事发后,警方对整栋楼的居民逐一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肇事者。无奈之下,婴儿的父母委托律师起诉整栋楼的居民。 坠物的危害是什么? 坠物事件中找不到肇事者能否“坐”整栋楼? 相关案例 2014年11月,出生40多天的女婴小欣怡在武汉市汉阳区世纪龙城社区11号楼2号楼曝晒,被高空投掷水泥块砸伤,经法医鉴定为7级伤残医学。小心怡的家人没能找到罪魁祸首,起诉了该楼除一楼外32层的128名业主。 2015年11月,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公开宣判,业主共同赔偿小欣宜30余万元。 2016年9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了上诉业主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决业主共同赔偿小欣怡36万余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由于尚未找到损害的实际侵权人,原告以可能受到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符合法律的。通常,所有者和实际用户是相同的。业主一般拥有房屋的占有权、处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应承担使用期间给房屋造成损害的风险,并承担相应份额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立法宗旨是救济受害人,防止高空抛物。事实上,在这种纠纷中,房屋使用人不一定是实际侵权人。法律之所以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应当对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打击,一方面是为了救济受害人;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防范存在的风险,履行责任相应的保管、维护和注意义务。 为了避免与“坠物”有关的纠纷,有必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谁负责房屋的租赁?根据《侵权责任法》,坠落物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属于过错推定。在诉讼中,受害人只需证明损害后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或客体造成的,即可完成举证责任。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自己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多个房屋所有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因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维修义务的主体,以避免纠纷发生后内部责任无法明确。 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我们能免除责任吗? 恶劣天气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根据侵权地的气象特征来判断。如今,随着气象、通讯的发展,一般恶劣天气都可以预警,侵权人很难以此为由要求免责。恶劣的天气大大增加了悬挂物体和搁置物体从建筑物上坠落的风险。业主、管理人员、用户和其他负有维护义务的人员应特别注意恶劣天气。一方面,在购买室外高处放置的设施时,应考虑当地的气象特点,并进行相应的设计、安装和施工;另一方面,对室外悬挂物、棚架物等采取临时加固措施遇极端天气情况,防止摔伤。 即时风险或可减少的责任 坠物纠纷往往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建筑物所有人、管理者和使用者在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应当履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司法实践中,这往往可以降低业主的责任比例。同时,公民对坠落物的危险也有注意义务,这与他们的认知能力是一致的。遇有危险警示、特殊天气等情况,注意义务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因此,我们不能冒险。 一般来说,坠落物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坠落、房屋老化的屋檐和居民的坠落物。如果你被坠物所伤,如何处理这些情况? 提醒 当人员被坠落物伤害或损坏时,他们可以起诉坠落物的所有者和管理者。 如果建筑材料从施工现场坠落,业主、承包商和施工方可被起诉。 如果房屋屋檐脱落,开发商有权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开发商保修期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开发商可以找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坠落物造成伤害,如果能够确定坠落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则直接起诉管理人或所有人;如果无法准确定位,则起诉整个建筑物的所有所有所有人。 杜绝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坠物,除了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外,还有赖于每个公民的自觉配合。一方面,住在高楼里的居民不应该乱扔垃圾。另一方面,他们出行时应保持警惕,远离建筑工地等事故多发区。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