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的财产所有权 |
释义 |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第三次解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的司法解释所取代。 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投资方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可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视为双方共有。 1。已婚夫妇自己买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后,如果父母一方购房,离婚后,如果支付方提供足够的购房付款证明,则可视为支付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可视为单方财产。 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父母一方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投资方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视为仅对其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婚姻法规定,不动产应当确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可按父母出资比例确认为双方共有。父母婚后对子女的贡献取决于房屋登记的户名。如果是以父母的名义登记与子女离婚,则该房屋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您想找律师帮助您了解父母对已婚子女房屋产权出资的内容,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