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是什么 |
释义 |
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是什么?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关登记异议的,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得提起诉讼,异议登记无效。异议登记不当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四项:。登记和更正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2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登记权和起诉权。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关登记异议的,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得提起诉讼,异议登记无效。异议登记不当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三。通知登记权。为保证将来物权的实现,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利协议时,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通知登记后,未经通知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该生物权无效。预告登记后,自该房地产可以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4。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登记机关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以上是相关答案。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利主要包括登记更正权、异议登记权、起诉权、通知登记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四个部分。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公司的相关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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