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居留权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1、 如何处理离婚中的居留权纠纷 双方的赡养义务是以夫妻身份为基础的,是无条件的。但是,随着离婚法律行为的发生,该义务将立即解除。但是,离婚居住权的协助并不是法律扶养义务的延伸,它只是一种源于夫妻原有关系的责任,是有条件的。人民生活困难问题应该是一个社会问题,应该通过社会救济和保障机制来解决。但是,在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的时候,一定要想办法解决问题,只能让相关人员来承担。各国关于离婚后赡养费的规定正是基于此。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共有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和住房的,另一方应当能够给予协助取得居住权。这种援助应限于离婚时。考虑到终究是从对方的住房中帮助困难当事人,应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通过调解就居住期限和终止条件达成共识,从而达到结案的效果。在确定居住期限时,要综合考虑当地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所提供住房的权属状况和面积、受助方劳动能力的强弱、双方婚姻的长短等因素。受扶助人年幼、有劳动能力、生活有暂时困难的,对方可以给予不超过五年的居留权扶助;结婚多年,年老、患病、残疾、不能劳动、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可以给予不超过十年的居留权援助。 在居住地补助期间,受赠人单独结婚的,另一方可以终止补助。居住权完成后,对方不继续提供帮助,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帮助。无论是理解为暂住权还是长期居住权,都不宜判断提供帮助的人一直在无限期地帮助,从而使这种居住权成为事实上的永久居住权。在现代社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起源上看,居住权起源于罗马的婚姻家庭关系,与财产继承制度密切相关。它最初是作为生命安全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以上是关于居留权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居留权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它是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出发的。即使离婚后,富方也有义务帮助弱方。当然,这项义务没有期限。具体的帮助时间也很具体,最好双方协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您可以继续在我们的法律咨询网站。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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