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押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1、 质押存款是什么意思?押金是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不能将合同标的物交付债权人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押金部门清偿合同责任的制度。例如,债务人B准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向债权人a交付货物,但找不到债权人。然后,债务人B将货物交付给第三方托管部门,货物交存后债务消灭。在我国,公证机关是存款部门。也就是说,质物的缴存就是将质物交给缴存部门。自存款之日起,存款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有权向存款人主张提存。债权人自存款之日起五年内未收回存款的,债权消灭,存款归国库所有。(1)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三)债权人死亡不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确定监护人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担保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款规定:“质权人未妥善保管质物,可能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保管质物,或者提前清偿债权,返还质物。”质权人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在质权期间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权,不得擅自或者不作为损坏质权。善意保管义务又称善管义务,是指质权人应当像保管自己的财产一样保管质押财产,不得有恶意。一般来说,质权人对质押财产的管理,应当以具有相当经验或者知识的人的关注和善意为基础。同时,质权人的注意义务是注意义务,而不是处理自己的事务。质权人一旦违反这一义务,就构成对出质人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应当贯穿于质押财产占有的整个质押期间,不得疏忽。此外,注意义务应延伸至孳息义务。因质权人的原因致使质物毁损的,出质人可以根据所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质权人会将质押物视为自己的,没有恶意。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的咨询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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