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行使船舶留置权 |
释义 |
如何行使船舶留置权,《海商法》没有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根据一般民法的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无非是协议贴现、买卖和拍卖。”“协议折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权人取得留置权的所有权,实现留置权,是以财产的名义清偿留置权的一种方式;“变卖”是指以非拍卖的方式将留置权出售给第三人,以实现留置权并清偿债权;根据拍卖的性质,可分为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一般拍卖和留置权人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拍卖。由于船舶是一种特殊的动产,本文认为留置权人实现船舶留置权的最佳途径是法院强制拍卖。船舶留置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船舶留置权,是指合同约定的船舶所有权人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享有船舶留置权,并以船舶折价或者船舶售价获得赔偿的权利。狭义上的船舶留置权,通常是指船舶建造合同或者船舶修理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船舶建造人或者船舶修理人对其建造和占用的船舶享有留置权,并以船舶价款或者船舶出售价款支付的权利根据法律。它是由各国海商法规定的。法律上:船舶留置权是船舶上的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不需要当事人签订协议设定担保物权。 2。标的特殊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和其他海事债权人按照修船合同或者造船合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占有前提:占有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前提。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理人和其他海事债权人不再占有所建造或者修理的船舶时消灭。优先权: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权是:狭义上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权在船舶留置权之后、船舶抵押权之前;广义上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权在船舶抵押权之后、一般海事请求权之前。以上是小编为你安排的。船舶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我们要注意的是,造船厂对合同以外的船舶没有留置权,甚至在合同的清算期之前也没有留置权。因此,我们不能草率行事。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您的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