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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行使税收留置权
释义

1、 如何行使税收留置权?1债权人应当占有属于债务人的特定物。

2。债权的发生与财产有关。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权返还请求权与客体基于同一种生活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与返还物的义务是相同的(例如,你享有的债权与向对方交付施工设备的义务是基于相同的加工合同关系)。(3) 债权已经清偿。留置权是由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的,债务人是否不履行债务,只能在债务期限届满时才能确定。因此,如果债权不在清算期间,就不存在留置权。事实上,《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定作人未向承包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包人对完成的工程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财产并优先受偿。第二,什么是税收留置权?税收留置权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不纳税时,自动成为政府的债务人,直至清偿债务为止。为了满足政府的税收权益,政府作为债权人,通过国税局对债务人的财产实行税收留置权。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在与该财产有关的债权清偿前,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三,中国有税收留置权吗?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现阶段没有规定税收留置权。税收留置权仅在英美法系国家有规定,是国家对作为担保人的纳税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目前我国只有税收优先权的相关规定。税收优先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优先于未担保债权;纳税人的欠税发生在纳税人财产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财产留置之前的,应当在抵押、质押、留置之前纳税。
    

纳税人不缴纳税款,同时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的,以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在与该财产有关的债权清偿前,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拖欠税款,他将自动成为政府的债务人,税收留置权将产生,直至他付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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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