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能不能取消抵押手续,让你的家人走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不必亲自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抵押人可以委托亲属代为办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权人应当自处分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的程序是什么?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清单(抵押人是个人): 申请房地产登记(原件)、其他项目证明或房地产证明(原件),还款证明(银行出具原件)、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银行法人证(原件)、银行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原件)、银行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注销登记资料清单(抵押人为企业)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其他权证或房地产证明(原件)、还款证明(银行出具原件),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法人证书(原件)、银行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原件)、银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证书(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人不必亲自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抵押人可以委托亲属代为办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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