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是,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施工合同》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在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对分包工程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分包工程的收入计入公司收入,将分包工程的价款作为公司的工程造价,第二种方法是分包项目与自身无关,分包项目的收支不通过公司的收支系统核算。相比之下,第一种方法充分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和成本,符合《建筑法》和《合同法》关于总承包方责任和义务的规定;虽然第二种方法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承包方营业额”相匹配总承包方是本工程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商的价款后的余额”,不能充分反映总承包方的收入和费用,按第一种方法确认的收入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营业额之间的差额,是会计准备金与税收准备金之间的正常差额,不影响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因此,承包企业在计算分包工程各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时,可以按照第一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1) 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 例:乙方建筑公司承包一个工期10个月的工程,合同总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2000万元,该工程由D方承包,B公司完成,合同总金额5500万元,于当年12月如期完工。会计处理如下: ①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时,借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5500万元,借款:原材料5500万元,甲方收到总承包款一次性结算时,借款:银行存款80万元贷款:工程结算8000万 ②代扣代缴营业税, 代扣代缴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方:营业税金及附加180万 应付账款60万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万 ③缴纳营业税时, 借方: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贷方:银行存款2400000 ④工程结算时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借款:工程建设-合同成本20000000借款:应付账款20000000支付工程款时,借款:应付账款19400000借款:银行存款19400000,B公司确认工程收支时,借款:主营业务成本75000000借款:工程建设-合同毛利5000000借款: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0借款:工程结算和工程建设抵销结算借款:工程结算80000000借款:工程建设-合同成本:75000000—合同毛利:5000000(2)在总承包方不扣缴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方建筑公司承包一个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其中2000万元装饰工程承包给丁公司。B公司完成该项目,合同总造价5500万元,该项目于当年12月如期完工。会计处理如下: ①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时,借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5500万元,借款:原材料5500万元,甲方收到总承包款一次性结算时,借款:银行存款8000万 贷款:工程结算8000万 ②提取营业税时, 提取营业税时=(8000)-2000)X3%=180万元 借方:营业税金及附加180万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80万 ③缴纳营业税时, 借方: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80万 贷方:银行存款180万 ④分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时 借方:工程建设-分包成本1940万 -分包成本本(营业税金及附加)60万 贷款:应付账款20000000 ⑤支付项目资金时贷款:应付账款20000000 贷款:银行存款20000000 ⑥乙方确认项目收支时贷款:主营业务成本74400000(19400000+5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万 工程建设-合同毛利:500万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800万 ⑦工程结算和工程建设对冲结算:贷款:工程建设-合同成本:7500万 -合同毛利:500万 根据分包商提供的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退还营业税及附加: 借款:银行存款60万 借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0万 (3)建设单位代扣总承包及分包营业税的单位: 举例:乙方建筑公司承包一个工期为10个月的工程,合同总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四成建。B公司完成该项目,合同总造价5500万元,该项目于当年12月如期完工。会计处理如下: ①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时,借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5500万元,借款:原材料5500万元,甲方收到总承包款一次性结算时,借款:银行存款7760万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万 贷款:工程结算800万 ②提取营业税及代扣代缴营业税, 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方:营业税税金及附加180万 应付账款60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万 ③分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造价2000万 贷:应交账款2000万 ④支付工程款,贷款:应付账款19400000,贷款:银行存款19400000,B公司确认工程收支时,贷款:主营业务成本75000000,项目建设合同毛利5000000,贷款: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0,期末项目结算及项目建设对冲, 借款:工程结算800万 借款:工程建设-合同造价7500万 -合同毛利500万 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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