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按收入缴纳印花税 |
释义 |
如果没有买卖合同,是否按收入缴纳印花税? 1。印花税的定义是: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它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在应税凭证上贴了印花作为纳税标志。印花税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或者领取规定经济证明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队、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是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等,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协议、合同、合同、文件等,确认书和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证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各种索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第二条,商业企业出具的需求交易文件是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常用商业凭证。属于合同性质,应按规定粘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了工商、物资使用的调拨订单(或其他名单、卡、书、表等)等,对外贸易等部门应按规定粘贴,用于明确双方的供求关系,供结算。可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交易凭证,只要构成要件不完整,但明确了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就应按规定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合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律、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合同、合同、文件、确认书和其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订货申请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05号)1。对于供需双方(含外商投资企业)在商务活动中只签发数量、规格、交货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由于双方不再签字,导致订单申请的形式不规范,条款不充分在购销合同中,他们以订单和需求单为业务凭证,建立供需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因此,这种属于合同性质的订单和需求单,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予以粘贴。”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印花税的定义、缴纳范围和计税依据,可以看出,即使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只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就需要按照收入缴纳印花税,并按照相关税法缴纳税款。如果你有任何不明白的问题,你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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