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上权和土地租赁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与地上权最相似的权利是土地租赁权,但它们是不同的权利。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地上权是物权,地上权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土地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因此,尽管它们的经济功能相似或重复,但它们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前者受物权法保护,后者主要受债法中租赁法的保护。地上权和土地租赁权有什么区别。地上权是一种物权,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其要求高于土地租赁,如登记、书面形式等。地上权的期限一般长于土地租赁权。(3) 地租。地上权人无需缴纳地租,但有地租的,即使有不可抗力阻碍土地使用,地上权人也不能要求减免地租。但是,土地租赁权必须以支付租金为基础,承租人因不可抗力不能使用土地的,一般可以要求免租或者减租。(4) 可转让性。一般地上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以自己的权利设定抵押权,这是由地上权人的产权特征决定的;而土地租赁权在转让(转租)权利时会受到诸多限制,特别是土地所有人的许可。(5)土地所有者的义务。地上所有人无权要求土地所有人修复土地。根据土地租赁权,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此外,在相邻关系、地上物消除效果、资金回收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内容是对“土地使用权与土地租赁权的区别”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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