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占用土地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 宅基地是指分配给农村村民建造房屋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使用权。《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用、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具备哪些条件?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婚姻关系,需要分户建房,且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村庄改造的实施(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需要新建房屋;(四)依法征用原宅基地的,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村民占用土地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农村村民住房应当按照村镇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房的,应当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建房用地,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批准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村居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房屋。 宅基地可以转让或继承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转让、买卖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因此不能继承。但村民继承房屋后,宅基地使用权就会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变更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原土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根据这一规定,农民买卖房屋后,应当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证是指农村村民因建房需要,在集体土地上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同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向县(市)国土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依法拥有房屋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在集体成员之间转让,但不能转让给非集体组织成员。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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