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什么? 1。土地征用,主要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土地所有人(包括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权利)根据补偿标准,他们中的一些人必须根据要求进行必要的工作安排。 一般来说,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被强制征用。但要保护耕地,就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报批基本流程 征地申请(1)→政策审查(2)→调查划界(3)→发布征地公告(4)→征地调查(5)→社会保障调查(6)→社会保障方案审查(7)→征地组织听证(8)→征地申请(9)→支付审批费(10) 详细说明报批流程按照征地审批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征地申请应提交市国土局资源。 征地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用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或立项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等相关材料。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应当提交地质灾害和岩压评估报告备案文件;涉及占用林地的项目,应当提交林地批准文件;涉及复垦的项目,应当提交复垦审查意见提交方案。 2。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土地测量和划界。三。测绘划界: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人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公室、测绘技术单位,测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限,绘制地形图,地貌特征,核实土地类型; 4。发布征地预公告:根据土地调查标定的初步结果,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制定《征地预公告(报批稿)》,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预公告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市国土资源局将“征地预公告”移交市征地拆迁办公室,由被征地的镇(街道)、村(社区)辖区人民政府张贴公告,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征地调查: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等情况,调解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公室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和有关权利人,在征地调查表、征地面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土地附着物补偿登记表; 6。社会保障调查:在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辖区人民政府对居民进行调查,参与征地的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户数及其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编制被征地农民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和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按规定予以公布,报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审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7。社会保障方案审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民政府和市征地拆迁办公室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下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报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对辖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核,编制征地听证通知书,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和批准。所辖人民政府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人和有关权利人发出征地听证通知书;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征地听证; 9岁。征地审批:市征地拆迁办公室根据掌握的征地审批资料,按有关规定编制征地审批“一书四图”,收集整理征地审批相关资料,并进行协调与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共同落实征地审批费用,并将征地审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或国务院)人民政府备案批准; 10。支付审批费: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支付通知、市国土资源局的支付函和支付征地审批费的财务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三是征地补偿费,对协商征地方案后种植的农作物、林木和设施不予补偿。办理征地手续时,要明确土地流转时间,让当地村组尽快做好准备,避免过度损失。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受到损害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对刚刚播种的作物,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种植作物,最高补偿是根据第一季度的产值计算的。对可以收割的农作物、油料植物和蔬菜幼苗将不予赔偿。对多年生经济树种,应尽量移栽,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栽费;不能移栽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林木所有者应当无偿砍伐林木。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设施需要拆迁时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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