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的履行哪方面 |
释义 |
首先,由于征收权只能由国家行使,因此可以将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纳入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行为的违法性或过错是国家承担责任的主要原因。因此,责任属于过错责任范畴。赔偿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第二,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主体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农民。这是由中国公有制的经济性质和农民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权决定的。三是国家非法行使征收权,损害了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益。国家非法行使征收权,是指征收权不具备征收权的法定条件。其直接表现为:超出公共利益范围的征收、无法定程序的征收和无合理补偿的征收。所谓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益,是指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而这种侵权行为是由非法行使征收权造成的,即非法行使征收权与土地权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征用土地的程序分为土地审批前和土地审批后两个阶段,即土地审批前的审批程序和土地审批后的实施程序。(一) 在预审批阶段,确定征地位置相邻,根据城市建设需求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总体用地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规划用地,确定征地面积使用计划。 2。征地预公告: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应当书面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地的用途、地点和有关要求。 发布坟墓、社区、寺庙搬迁通知告知听证权:被征收土地的村组有权就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申请听证。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争取群众支持。预告后建植的附着物和苗木不予补偿。 执法检查:国土部门将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执法检查,严禁抢建、抢建、抢种。组织调解部门调解土地权属纠纷。征地单位对被征地村组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被征地范围内村组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年产值等情况;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附带产权、类型、数量等现状。 土地权属以土地证为依据,土地类型和面积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和调查划界结果为准,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土地类型和面积准确。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对拒不在调查问卷上签字盖章确认的,征地单位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公证,作为实施补偿的依据。
4。在涉及房屋拆迁时,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规划选择需要搬迁的临时安置点、永久安置点和农业人口生产用地。涉及办理社会保障和林地使用手续的,征地部门在完成征地调查后,组织材料按规定向城市社会保障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做好“社会保障计划”;办理“林地使用审查意见”。基本农田的征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苗木补偿费、竹果树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奖励补助费、杆线、管网搬迁费、测绘费、清理费、场地平整费(配套设施费)、工务费等。起草征地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批准后组织征地单位和相关权利人协商签订协议。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调查数据和征地补偿标准,制定“一书三图”,组织完善相关土地审批材料,逐级上报审批。(2) 批准后,市人民政府按照两次公告一次登记的程序发布征地计划公告。 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除国家保密规定和其他特殊情况外,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审批权限、批准文号、用地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程序征地补偿期限在被征地村组公布。 2。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计划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补偿内容以实施征地单位的调查结果为准。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但有正当理由延期的除外。 3。下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单位对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进一步核实后,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及时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村组,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意见,及时修改补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赔偿标准有争议的,应当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征地并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服从,不得阻挠征地。征地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费用和相应的安置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监督补偿安置费用的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相应的安置工作到位后,按期清理苗木和地上附着物,验收合格后交付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碍国家建设用地征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出通知,责令其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交出土地,由征地单位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