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两家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有争议。征收方补偿征地是否合法 |
释义 |
1、 如果两家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征收方不支付征地补偿金是否合法?征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分配。两户对土地所有权有异议的,不直接支付征地补偿金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二是如何处理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一般来说,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费权属不易产生纠纷,通常是土地补偿费权属容易引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村里有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的,可能会因补偿权属发生纠纷。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如何解决此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土地补偿分配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是否属于司法审查范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过去,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问题的答复、答复和意见都不尽相同。(2)传统观念引发的分配权纠纷。调查显示:当前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非常有限已成为村民追求的目标,每个人都想得到更多的补偿,排斥他人参与分配,因此,利用村民自治权剥夺他人利益成为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急剧增加的主要原因。已婚城市女孩及其丈夫能否享有分配权,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享有分配权,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使自治权的结果差别很大。他们有的不能享有分配权,有的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有分配权,有的被赋予了分配权,但分配权比同村组其他成员小得多,因此,没有分配权或没有全额分配权的村民以要求村民待遇为由,纷纷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此类案件的处理比较随意,当事人难以为利益诉讼服务,往往导致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的发生。 户主变更。在家庭成员中,首轮土地承包是为户主的父母办理的。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大部分户主改为子女,土地补偿金由户主分配给村民小组。就这样,一些孩子在抚养问题上与父母发生纠纷,让父母向孩子索要土地补偿金。(三)未被征地的户主竞相获取利益。一些农民的土地没有被征用。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补偿费、住房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等可再生利益或利息时,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向村民小组索取利益,村民小组实行差别待遇。(四)其他:当事人认为自己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不属于分配范围而发生的争议。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征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分配。两个家庭对土地所有权有异议的,不直接发放征地补偿金是违法的。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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