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高水田征收补偿 |
释义 |
[网友咨询] 今年年底,政府将向我们村征收水田。征收的水田应该补偿多少?国家有统一的标准吗?如何提高对政府的补偿?当地政府会公布赔偿标准,原则上按照公布的标准进行赔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很低甚至没有公布。如果补偿标准没有公布,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加上安置补偿的总和,一般按当年平均亩年产值的20至30倍计算前三年,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分别计算。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些地区可能会更高,但按照这个标准计算的补偿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的生活水平。如果赔偿标准太低,我们就不能签订任何赔偿协议。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努力完善赔偿制度。律师需要到各个政府部门获取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征地审批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审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复议或诉讼程序,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努力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讲述具体情况,帮助您进一步分析,并给出专业答案。相关知识:农村土地所有权,新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变迁,《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在中国,集体所有制是私有制和国有制的折衷。这种集体所有制是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系列社会变革而形成的。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耕者有其田;农业合作化;集体所有制、集体经营;集体所有制、生产承包经营。农民与国家的权利冲突,土地流转与户籍流转。农民户籍固定在农村,通过联产承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如果农民离开土地,他们在农村以外的生活就很难得到经济保障,他们缺乏合法身份。另外,有些人可以离开土地从事生产和生活,如果他们能够利用土地的价值,那么他们基本上可以在城市或小城镇生存,成为城市居民。一项实践调查显示,67.3%的农民在被问及是否可以转让土地时,认为可以转让土地,而我国官方的土地转让率仅为1-2%左右。也就是说,在实践中,集体非农土地甚至农地的自发交易在我国非常普遍。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土地流转的现象很多,但国家仍然对其视而不见或故意回避。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征收未经省政府和国务院依法批准,就是违法的,现实中违法征收的现象很多。对于这种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出土地,拒绝配合,也可以共同起诉。当然,如果他们认为征收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很高,他们也可以接受。经省政府依法批准的征收,村民可以对省政府的批准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对县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诉讼;补偿标准偏少的,可以申请省以上政府的行政裁定。因此,当当事人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必须在需要时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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