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得到补偿 |
释义 |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因此被称为“农村产权房”,又称“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拆迁有没有补偿? 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得到补偿,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已办理审批手续,但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公民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指标的房屋。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购买房屋,因此买卖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承认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宅基地使用人,安置补偿金的利益只能由所有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其次,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超过批准期限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的,不予赔偿”。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也叫“农村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证,购房合同也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的快速上涨密切相关,自2007年房价快速上涨以来,小产权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小产权房”是不允许确权发证的,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编者介绍的“小产权房在拆迁守护过程中能否得到补偿”的法律知识鲁巴网. 如有此类问题,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所以我希望以上的答案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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