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 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有: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法律网提醒您,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二、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书中应写明的内容有: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 三、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否可以继承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