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全市征地补偿标准按耕地年产值统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耕地年产值的25倍合并。具体标准如下: 1。在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范围内,不分土地类型,征地标准为66.56万元/亩(含绿化补偿费)。除市区外,其他镇(街道)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补偿标准为66560元/亩,果园、林地补偿标准为38000元/亩,养殖水面、滩涂、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8000元/亩,建设用地每亩6.4万元。二是国有农用地的使用参照农场所在乡(街)的补偿标准。(3) 工业项目执行时间以工业用地出让底价18万元/亩为准。执行期后转让的项目,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执行期前转让的项目,仍按照原标准进行补偿。非工业项目征地补偿标准自本通知之日起执行。据了解,新标准对长乐市耕地年产值进行了调整。根据《长乐市统计年鉴》2012-2014年农业(种植)生产总值和种植面积数据,征地补偿标准有了较大提高。市区征地补偿标准不分土地类型调整为66560元/亩,金凤镇和其他镇(街道)征地补偿标准分别由37000元/亩提高到37000元/亩,44万元/亩和34320元/亩调整为66560元元/亩。 下一步,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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