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没有这些程序,你就无权将你的房子视为非法拆除 |
释义 |
没有这些程序,你就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法建筑拆除在一些老城区,许多简易建筑都是居民自建的。或者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如果这类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将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另一种情况是改变房屋原有的性质,最好将仓库或院墙改造成房屋。关于违法建筑的划定,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定义。每个地方政府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拆除违章建筑的是城管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有权拆除违法建筑。所以现在城管是拆除违章建筑的主力军。一些城管部门的法制化水平不高,往往被直接暴力强拆。但是,在违法建筑被拆除之前,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府部门需要经过一套程序,否则就会违法。这一点,业主一定要注意,在维权的时候,是一个有力的帮助。从法律上讲,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这些程序的步骤是什么?在这些程序中,业主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第一步:立案、调查取证。立案是当地执法部门接到投诉、举报或者发现后决定查处的活动。需要指出的是,只有规划局/规划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一些授权的执法机构才有权立案。如果由国土资源局/所、住房和城乡保障局、房管局等单位负责查处违法建设,那么这是错误或无效的,你可以上诉。 在相关建筑物的调查程序中,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质询、审查应当制作笔录。但事实上,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并不按规定办事。面对这种情况,房主可以主动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写下姓名、号码等有效信息。这将有助于今后的权利保护。还有很多人在被政府官员询问时,常常害怕紧张。这是个误会。不仅不要紧张,还要小心审讯中的陷阱。例如,不要说你不该说的,也不要被他们吓坏。毕竟,他们不是警察,也不会逮捕你。最后,当你被要求在记录上签字时,你必须看清记录的内容。如果你发现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你必须拒绝签字并提出修正案。 步骤2:确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政府认定居民房屋为违法建筑的,业主有知情权,有异议的可以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房主不必担心申辩会受到更重的处罚。这些都是正常的程序。因此,如果遇到一句话也不说就直接将拆迁限制文件粘贴在房屋外墙上的做法,无疑是违法的。 第三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交付并执行“拆除令”。经过上述程序后,政府将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房屋所有人需要在文件规定的日期前自行拆除房屋。逾期,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拆除房屋。如果强行拆除日期之前,这是非法的。此外,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决定。如果你有任何异议,请不要错过。建议为此环节聘请相关律师。因为这个程序比较专业,如果你错过了或者失败了,即使政府处罚你错了,也会变对。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强制性行政法的规定,未经立案、调查取证、决定程序、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拆迁令”的送达和执行程序,不得拆除房屋。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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