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安置房的继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根据债务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或协议是债务的一种,因为协议规定安置部门必须为被安置者提供安置房,那么根据合同对应原则,被安置者将享有随时获得安置房的权利同时正确。 安置房是国家对居民土地占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房屋。如果安置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不能继承,但有产权的安置房可以继承。这种权利是公民的财产权,是有价值的,应当纳入《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中。第二,北京市安置房继承需要哪些材料所需材料: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A,应提交法定继承人: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资格证明; 3。继承财产的产权证; 4。死者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死者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的证明; 7。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当提交: 1。前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应检具之证明及材料。死者的遗嘱信; 3。如果有遗嘱执行人,请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和材料真实、完整,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处应当受理、登记、公证。 在北京有没有可能继承安置房?只要相关手续完备,继承人可以用继承公证书代替原安置协议中被安置人的身份,行使安置房权利。房管部门还将凭公证书办理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证。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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