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能不能交易 |
释义 |
什么是安置房?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的住房。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制约,因此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有很大区别。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也叫“农村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证,购房合同也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最大区别在于能否取得房屋权利,有房屋权利的人只需较长时间就可以取得房地产证。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法办理产权证。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也就是俗称的“乡产权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权颁发产权证的机构应为县级以上住房和土地部门,乡(村)级政府、政府或其他机构无权出示和颁发产权证,所以乡政府出具的产权证只能证明购房者有房屋使用权,却不能产生确认购房者房屋权利的法律效力。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另一种是农村征地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他们可以转让,他们仍然会得到补偿,当他们被拆除。但是,只要业主没有使用权,政府安置的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房屋就不能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项目搬迁而建设的配套商品房或划拨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产虽然属于个人,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种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渠道或代拆迁人购买低价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这种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不受转移期限的限制。它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 价格因素引发的风险目前,大部分安置房交易都是在签订安置协议但尚未交付时进行的。由于签订安置协议到交房间隔时间长,变化大,价格不断上涨,交房时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被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已经丧失,于是拒绝交房、索要,最终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发诉讼。(3) 人因风险“共有人”是安置房交易风险的主要制造者。他们在合同中发现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自身利益,或者为履行合同设置障碍。共有人将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的不动产”和第六款“未依法办理权属登记的不动产”不得转让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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