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果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关于果树拆迁补偿标准,各地标准存在差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因此,果树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出台,并会出台正式文件,这一般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一般情况下,果树是经济树种,可分为四个等级:一是栽培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果实腐烂期(26年以上)。 不同的果树生长期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以当地市政府的文件为准。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向我们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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