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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人土地和流动土地的区别
释义

私人土地属于个人。流动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私人土地是我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政策法规分配给其成员的长期土地。它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求,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流动土地是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为将来可能的调整而预先预留的土地。但在延长土地承包期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增加乡镇集体收入,擅自扩大“流动土地”比例,损害了农民利益。因此,必须严格控制“流动土地”的保留。
    

私人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解决。从最初的土地分配政策来看,农村私有土地的规定在建国后首先散见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后来逐渐纳入法律规定。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农村私有土地作了明确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还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私有土地、私有山丘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农村私有土地不同于宅基地和承包地,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私有土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生活条件。原来划拨私人土地与承包土地的主要区别在于,私人土地不征收农业税。当然,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的高度重视,承包地农业税取消了。在法律性质上,农村私有土地等同于承包土地。区别在于,政府对农民承包的土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对农民使用的宅基地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至今没有颁发任何证书,导致农民之间在私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政府只能确认权力。私有土地是我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政策规定,向其成员长期划拨的土地。私人土地的经营是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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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