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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国务院林业、草原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指导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承包经营工作。
    

农业、农村、林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承包经营。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草原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等证件,登记备案,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均纳入《土地承包经营证》或《林权证》。登记机关除按规定收取证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承包期30-50年,草地承包期30-70年,林地承包期30-50年。特种林木林地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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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