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原则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是:(一)按照规定组织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行使土地承包权(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承包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合同程序合法。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组;(二)承包工作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讨论批准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合同方案; (5)签订合同。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草原、林地承包期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以上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原则的相关知识。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是:按照规定组织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行使土地承包权,也可以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公平合理;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承包方案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村民会议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依法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的程序合法。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访问法律咨询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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