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住房保险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特定的房屋保险签订的协议,投保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房屋保险合同有两种形式:保险单和保险凭证。保险合同一般是固定格式合同,即保险公司制定的内容和格式统一的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一旦选定某家公司投保,他们会接受所有条款和条件,但不能自行约定。住房保险合同也不例外。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保险人姓名、投保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等; ②被保险房屋地址、具体城市、地区、街道、门牌号等; ③被保险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估计或按账面价值计算); ④保险金额(不高于被保险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 ④; ⑤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 ⑥排他性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⑦理赔方式; Ⅷ保险合同有效期的起止日期; Ⅸ交收保费或交收保险保证金的方式。 投保人决定投保后,应向相关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在这一过程中,投保人应当认真审查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别是有关免责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有附加条款,必须看清楚附加条款。如果概念模糊,应要求保险公司作出书面解释。经核实后,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届满,投保人可以申请续保或者终止保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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