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首先,免责条款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合同条款的一种;其次,免责条款必须明确提出,不允许默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2。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和无效性(1)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根据现行法律确定。免责条款是以意思表示为基础,旨在排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民事行为。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四十条进行调整。(2)根据风险分担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3)根据合同法第40条和第53条规定的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4)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我国没有采纳。免责条件: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失:见合同法第311条。债权人的过错:见合同法第311条和第370条。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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