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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的劳动合同还需要解除吗
释义

1、 无效劳动合同是否仍需终止?

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无需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对方的危险,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1显然是不公平的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些劳动合同明显倾向于用人单位。这种情况在目前相当普遍,应该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逐一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明显不公平的内容,坚决予以拒绝。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强迫劳动者缴纳巨额的集资款和风险金,还强迫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所谓的自愿缴费协议,企图用书面协议掩盖劳动者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些企业限制工人的行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再签订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和条件,并将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来约束劳动者。无效的劳动合同还需要解除吗?劳动合同签订后确定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签订了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想如何争取权益,可以找律师巴网带领您全面进行深入了解。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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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24:01